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补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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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按照《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通知》安排,课程补选将在开学第一周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选时间
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
二、课程补选方式
本次课程补选工作依托教务系统,全流程线上进行。学生在教务系统中选择需要补选的课程,阐明补选原因后,提交申请,依次经任课教师、开课单位、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补选成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原则上思政类、实验类课程容量已满后不允许超容量补选。
2.补选期间,请各位老师及时查看学生补选申请信息,综合考虑教学质量、教学条件、学生上课需求后,做好申请审核等工作。
3.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补选,补选结束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再补选课程。
4.补选结束后,需要2-3天完成审核,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补选结束后一周内登录教务系统确认补选结果。
5.补选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退课,请大家谨慎补选。
6.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指导工作,帮助任课教师做好补选审核。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