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补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按照《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通知》安排,课程补选将在开学第一周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选时间

     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

     二、课程补选方式

     本次课程补选工作依托教务系统,全流程线上进行。学生在教务系统中选择需要补选的课程,阐明补选原因后,提交申请,依次经任课教师、开课单位、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补选成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原则上思政类、实验类课程容量已满后不允许超容量补选。

     2.补选期间,请各位老师及时查看学生补选申请信息,综合考虑教学质量、教学条件、学生上课需求后,做好申请审核等工作。

     3.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补选,补选结束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再补选课程。

     4.补选结束后,需要2-3天完成审核,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补选结束后一周内登录教务系统确认补选结果。

     5.补选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退课,请大家谨慎补选。

     6.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指导工作,帮助任课教师做好补选审核。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