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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陕西省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创新示范交流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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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要求,聚焦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创新,打造一流大学数学课程,推动学习革命,引导大学数学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形成卓越教学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陕西省数学会大学数学教学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决定举办陕西省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创新示范交流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有关工作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数学会大学数学教学委员会

     陕西省高校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创新示范交流活动组委会

     协办单位: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依托单位:西北工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工作组:聂玉峰(组长)、都琳、赵小艳、宋学力

     工作办公室:高等数学研究编辑部

     二、活动主题

     推动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创新,打造一流课程,培养一流教学团队。

     三、活动目标

     1.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优化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

     2.推动教授上讲台。倡导教师“回归本分”,推动教授走进本科生课堂,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潜心教书育人,成为德高、学高、艺高的名师,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推进智慧教育。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智慧教育新形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模式改革,推动信息化手段服务高校教育教学。

     4.鼓励教学共同体。鼓励高校以教研室、课程组、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为基础,建设教学共同体,形成传帮带机制,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四、参加对象、课程与分组

     1.参加对象与课程范围

     参加对象:陕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职或正式聘用教师,主讲教师近五年对参加本活动的本科课程讲授 3 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鼓励以团队形式参加活动,团队成员包括 1 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 3 名团队教师(同一位教师至多参与申报一门课程)。

     课程范围:本次“活动”仅对“高等数学”(或“微积分”)、“线性代数”(或“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概率统计”)三门大学数学公共课程开展。以后将根据活动推进情况适时确定是否扩展课程范围。

     2.活动分组根据主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教授组”、“副教授组”、“中级及以下职称组”三个组别开展活动。

     五、“示范交流”的环节、时间节点及要求

     (一)环节及时间节点

     本次示范交流活动包括以下环节:

     1.材料评审

     参加活动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和教学设计等材料,工作组邀请专家评审。2021年3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到西北工业大学高等数学研究编辑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sxyj@126.com

     2.视频评审

     2021年4月10日前通知优秀选手准备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2021年5月10日前采用网络方式提交视频,网址后续活动时进一步通知。

     工作组邀请专家评审,2021年5月20日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示范交流

     2021年6月举办陕西省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创新示范交流研讨会,邀请部分优秀选手进行示范教学交流,并对获奖选手予以表彰。

     (二)材料要求

     1. 申报书。教师基本情况、课程教学创新情况(详见附件 1)。

     2. 教学设计。活动要求的课程中1 学时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详见附件 2)。

     3. 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实录视频为活动要求的课程中1 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约 45 分钟的 1 个视频,视频格式标准见附件 3)。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内容相一致,须在真实的课堂环境中录制,有参加活动主讲教师出镜、师生互动的镜头,能够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创新,严禁“表演式”课堂。相关材料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信息表(附件)、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以及其他有助于表明课堂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材料。

     4. 注意事项

     a.提交的视频中不得出现教师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

     b.字体、格式要求:非表格类的材料正文一级标题用 3 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 4 号黑体加粗;三级标题用小 4 号黑体加粗。正文内容用小 4 号宋体,1.5倍行距。

     六、奖项设置

     活动工作组特别设置奖项,激励在示范交流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和组织者,由陕西省数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1.个人(团队)奖。活动工作组按组别分设特、一、二等奖设置,获奖的主讲教师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的主讲教师数的20%。

     2.优秀组织奖。对积极推荐教师参加活动并获得良好成绩的高校组织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七、其他事项

     1.该通知将发至各高校教务主管部门以及相应学院,请各高校认真做好组织与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参加活动教师的资格。工作组将组织专家公平公正完成评审工作。

     2.参加活动的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获奖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但须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和协办方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网络传播权,向社会免费开放,并可授权有关单位出版获奖作品。

     4.获奖名单公示 5 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授奖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向顾问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恕不受理。顾问组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八、关于参加全国示范交流活动的说明

     根据示范交流活动的最终评审结果,委员会于2021年5月20日前通知相关教师准备第二个视频及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经过组委会评审后推荐参加“全国示范交流活动”(具体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北工业大学高等数学研究编辑部

     联系人: 林伟 潘璐璐

     联系电话:029-88491574

     电子邮箱:gdsxyj@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 127 号《高等数学研究》编辑部,邮编 710072


     附件:1.申报书

           2.教学设计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标准

           4.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信息表

           5.评审标准

           6.陕西省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创新示范交流活动申报汇总表


陕西省数学会大学数学教学委员会

陕西省高校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创新示范交流活动组委会

2021 年 2 月 4 日